青少年犯罪研究
各位妇女同胞,大家好!
首先感谢市妇联与常州市心理卫生协会,给我这个与大家一起学习的机会,我叫汪丽英,武进法院少年庭审判长,常州市心理卫生协会签约心理咨询师。
非常高兴今天能有机会和大家共同探讨有关青少年犯罪的问题。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国家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就拿常州来说吧,这十年变化非常大,道路变宽了,环境变好了,大家的物质生活水平也提高了。可是,有一种感觉大家越来越强烈,那就是周围的犯罪案件多了,老百姓越来越缺乏安全感。这是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发展所不能忽视不能回避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在任何一个国家经济腾飞的初期,随着社会的转轨,各种利益主体之间必然会产生交织和碰撞,也必然会导致犯罪率上升。在犯罪率上升的同时,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幅度上升,已经成了一个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未成年人犯罪已和吸毒贩毒、环境污染并列为当今社会三大公害。
下面我想结合我们的审判实际,谈谈常州市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特点和趋势。
1、从数量上看,常州法院近几年所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2006年378件523人、2007年270件520人、2008年298件508人、2009年310件625人、2010年283件690人、2011年363件700人、2012年1-3月份163件235人,预计2012年全年将达到600件1000余人。无论从案件数和罪犯人数上来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的趋势。
2、从案由和性质来看。近三年的情况,侵犯财产类的案件分别为89%、98%、90%,由此可见侵犯财产型案件占主导,比如盗窃、抢劫、抢夺等等,其中暴力侵财型案件如抢劫犯罪案件所占比例分别为5.4%、11.2%、21.5%.呈逐年上升之势。
3、从年龄来看,有低龄化的趋势。如发生湖塘的李保林绑架湖塘实验小学学生的案件,以及发生在洛阳的王某某故意杀人案,两案的被告人均未满16周岁。
4、从作案形式上看,共同犯罪即结伙犯罪也是逐年上升,从50%到63.9%一直到近来的82.7%。什么原因呢?我们分析,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因素,决定了在独立完成犯罪方面有一定的难度,犯意的提起,一般需要多人在场的情况并且相互促进、相互鼓励,在减轻恐惧感和孤独感后,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因此纠合性的团伙作案比较多。如礼嘉中学时某某等4人强奸案,4名被告人都是初三学生,年纪很小,在看到同班的女同学醉酒以后,共同预谋并相互促进,最终对该女同学实施了奸淫。
5、涉及黄赌毒案件逐年上升,未成年人赌博、观看传播淫秽物品,卖淫、流氓淫乱、吸毒贩毒时有发生,目前吸毒低龄化诱发未成年犯罪的现象已经引起了我们的高度关注。如,小河镇的杨君斌,15岁的时候受他人引诱而吸毒,被强制戒毒后仍不思悔改,继续浪荡街头,成了当地有名的小混混,他纠集了3名未成年人在小镇集镇多次抢劫作案,最终被判处了刑罚。
6、从人员组成来看,外来人员始终占绝大多数。外来人员主要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和在常州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学生,这两类人占我们所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比例相当高,始终在70%以上。
7、在校生犯罪始终居高不下,约占8%左右。大家也许认为比例不算太高,但在校生犯罪他的后果却是相当严重的,对其本人的影响不言而喻,今后要面临铁窗生涯,同时对所在学校也有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以上我讲的是常州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下面我想简要分析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型,思想活跃,极易受外部的影响,特别是各类思想文化的影响。该类人员犯罪有其自身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文化程度低,知识面窄,自控能力差,是造成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所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人数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总人数的80%以上。其中,外来务工人员的主要表现为文化层次低。有一起团伙盗窃的案件,4名被告人都是苗族,最高的学历是小学三年级,连名字都不怎么会写。本地未成年呢,经过调查走访,他们中的许多人在校表现差,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违反校规几乎成为家常便饭,对学习不感兴趣,甚至是深恶痛绝,精神上的空虚往往以寻求刺激加以填补,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法制观念淡薄,思想道德水准低。在这些未成年人中,由于没有接受正规的教育,世界观尚未形成,只考虑眼前利益,是非颠倒,善恶、荣辱、美丑不分,思想道德出现偏差,法制观念淡薄,视法律为儿戏,这是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又一重要原因。如厚余的张某,在14、5岁的时侯偷邻居家的钱,被邻居发现后,告诉其父母,其父母就为他把钱还上了虽然数额也不小,但因其不满16岁,没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只是被派出所教育一番而已,由此,张某认为偷偷摸摸没有关系,在他17岁那年,夏天8月的一天,他在邻居家玩时,故意把后门的锁开好,然后从大门出去,见人都走了,就从后门潜入,撬开大橱,从中窃得一张面额为8000元的活期存单,随即到银行提取了了现金8000元,叫了一位好朋友,乘出租车到常州,各人买了一身衣服,花去700多元,住宾馆、进游戏厅,玩碰碰车,又乘出租车到金坛,玩了两天,一直钱都花光了才回来,期间,公安机关根据报案和现场情况、群众反映,已经确定了是他实施的盗窃,所以一回来就将他请进了派出所。但他不以为然,说这存折是我拿的、钱是我花的,有什么了不起,只要我爸爸来帮我还上还不好了么,对法律的无知表现得淋漓尽致。苏烨、赵政卫等5人抢劫一案,被告人均是常州冶金技校的在校学生,他们开始时是受同学之托,到安家中学教训一学生,在安家中学校门口等到那位学生后,把该生叫到僻静之处,五人对该学生拳打脚踢,其中一人当场从该学生上衣口袋中摸到了50元钱,第二天五人一起吃了早点,此后,他们纠集在一起,先后在罗溪中学、汤庄中学校门口打打闹闹,少则拿到10元、20元,最多的100元,作案有四次,当学校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这五名同学抓获后,这五人中没有一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了犯罪,更没有意识到自已是犯了较为严重的抢劫罪。据调查统计,未成年犯罪人员中,回答稍懂法律知识的只占10%左右。
思想简单,自控能力差,思想情绪不稳定,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或突发犯罪,或是贪玩,引发犯罪。一般未成年犯罪较少预谋而突然犯罪的较多,反映了未成年人易感情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已,如某校的小强、小王,当时在校表现较好,小王还是班长,2008年1月2日晚上,熄灯后从超市买了零食进入了学校的音乐室,吃着吃着,他们看到了DVD,想到如果拿出去搞点钱,有得花销了,于是说干就干,将DVD偷出去了,到7日他们在常州某地销赃时,被公安机关一举抓获,平时表现较好而突发犯罪,由此反映了自控能力差。还有的未成年人在玩的方面,迷恋游戏到不能自拨的地步,由此而引发犯罪。
寻求刺激,爱好模仿。青少年个个年轻气盛,血气方刚,具有敏感、好奇、喜欢冒险、爱模仿的特点,如引导得当,特点就是优点,对吸收新鲜事物探索未知事物都有好处,如果不分好坏地盲目模仿,则特点就变成缺点,如几年前呜凰中学有四名同学,觉得影视作品中翻窗爬墙、手套作案的蛮有意思的,于是就在深更半夜,模仿着外出作案多次,后东窗事发,在我们审理时,其中一个被告人交待到,平时上课时无精打采,但作案时觉得很刺激,眼睛睁得大大的,一点都不觉得要瞌睡。还有一个横林未成年人周某,看到影视作品中犯罪分子冒充医生作案,很受启发,于是到横林医院和剑湖等医院,乘医生护士不注意,大白天戴着大口罩到病房假装关心病人,顺手牵羊,偷得病人的钱物。
三是一些家庭在对子女教育问题上产生偏差、存在误区,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又一重要原因。
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是过于溺爱。由于我们国家实行计划生育的这一基本国策,当今社会独生子女占很高的比例,形成了4-2-1的基本家庭格局,一名孩子身上往往凝聚了6位大人的关怀和爱护,过于溺爱的现象就不可避免了。爱孩子本身并没有错,但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一些孩子的家长在生活上给孩子以无微不致的关心呵护,却不注重孩子道德情操的培养。还有一些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对他们期望值很高,只重视对孩子的智力教育,而忽视德育,一旦预期得不到满足,就会带来灾难性的结果。其二是父母离异或分居造成的单亲家庭,导致家庭教育功能的部分丧失。前一阶段我庭审理的一起4名在校学生的系列抢劫案,4名被告人中有两个半属于单亲家庭,因为两个离异、一个分居,家庭教育可以说是一片空白。另一个不属于单亲家庭,父母是搞企业的,条件很好,可是过失溺爱,这个案件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犯罪的典型。
关于单亲家庭,我在这里稍微展开说一下。
随着社会发展,观念的更新,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加上其他一些不可测原因,单亲家庭日益增多,单亲家庭子女心理健康问题就成了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一、单亲家庭子女心理问题的表现
单亲家庭是指由于死亡或离异后只剩下夫妻中一方与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家是驿站、港湾,是孩子成才的沃土。对于尚未成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孩子来说,家更是安全的代名词,是快乐和健康体魄、健康人格的诞生之源。对孩子来说,父母离异或丧父(母)就意味失去了一方的庇护,如同鸟失去一翼,车失去一轮,房屋只剩下半个屋顶、半壁墙那样的苍凉和令人恐惧的不稳定,心理必承受巨大的痛苦和惊慌,现实的缺乏关爱来来自外界的嘲笑打击,甚至逐渐会使孩子对社会产生敌意。单亲子女心理问题与障碍总结如下:
(一)自闭
家庭的破裂,对年幼的孩子来说,是“天降横祸”,他们缺乏心理准备,因而他们遭受的打击比父母更大,而且孩子比成人敏感、脆弱,他们还不具备自我调整心理的能力,难以面对家庭破损的严酷,会感到无所适从。
在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家庭观念中,离婚可以理解,但毕竟不光彩。生活在这种氛围中的儿童,必然也会觉得自己因父母而不光彩,因此,对于自控能力不足、自我调节能力不强的儿童,父母离婚意味着来自社会的突然打击与压力,许多儿童难以承受,更无力调整和摆脱,这势必会导致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异常。
日常生活中,孩子会拿自己的现在与过去比,感到自己处境大不如前,拿自己与健全家庭的孩子比,自感不加别家孩子,因而自卑,由于缺乏或比以前减少了父母双全时的左右指导,所以相对同龄孩子更缺乏经验,做事胆怯,缺乏自信,导致自贬自贱,自我低定位,缺乏进取和积极向上的动力。
因单亲父母繁忙从而被疏于照料的孩子会产生抑郁,相对于同龄人,人际间关系处理能力的相对缺乏经验而不愿与人接触,对周围的同龄人常怀的戒备、厌烦言行而感觉过敏。他们总怀疑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因家庭缺损导致自己被疏于照料而造成的营养不良、衣物陈旧污渍、疏于被开导而导致心里抑郁、因没有被指导导致的言行粗鄙、思想幼稚落后而处处被人嘲笑,认为别人都瞧不起自己,不愿向他人敞开心扉,自我封闭,不愿外出活动与人打交道,更愿意独处,而表现出更加孤独、内向。
(二)自卑
由于一直生活在完整的家庭里,面对家庭的突然破裂,孩子无法接受现实,无法适应无父(或无母)的环境。孩子的心理没有成熟,幼小的心灵脆弱、敏感,没有自我心理调适的能力,一受到冲击,会不知所措。当看到同伴与父母亲亲热热、幸福美满地玩耍嬉戏时,他会想到自己过去,今非昔比,心中的悲伤、失落使得他们忧郁和自卑,比以往少得多的被关怀,经常缺乏必要的营养、得不到父母双方左右经常性的指导,能力不强,在小伙伴中没有威信尊严,找不到快乐,看不到希望,于是拒绝快乐,沉浸在忧虑、悲伤中。敏感的孩子面对同伴们的被关怀,他们会过份在意,甚至嫉妒自伤,久之,他们将从人群之中脱离出来,独自舔舐自己的伤口,长此以往,他们甚至会产生心理精神疾病。
(三)自责
自责表现为对自己能力和品质作出偏低的评价,从而自我责备、自我鄙视、自我轻蔑,自我作践,将一切的不如意归咎于自己不好、自己的缺陷,对自己所做的事抱有恐惧、畏惧倾向。逐渐积累的自卑感,使得他们悲观失望。由于自我评价低,他们把工作学习的失败归因于自己的无能,从而产生内疚、失望等消极的情绪(体验),从而导致心理失衡。久之,他们逐渐对自己对成功的追求彻底失去信心,甚至对那些稍加努力就能完成的任务,也往往因自叹无能而轻易放弃。现实中,许多单亲家庭子女受批评后,总认为自己不好,在别人笑自己时,总认为自己做错了事。
(三)焦虑
焦虑是与他人或事件接触时,对困难和失败的预感程度的指标。单亲家庭子女在他们父母亲离婚的过程中看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攻击,学到的是讨价还价、相互敌视,因此,他们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缺乏信心,他的单亲监护人由于丧偶而引起生理、心理、情绪失控,极易把这种情绪带到与孩子的交往中,让孩子生活在提心吊胆中,要花大量的时间来应付家庭破碎后的亲子关系,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感到焦虑,缺乏安全感。所以,他们在众人面前感到不安和敏感,结交伙伴时总怕对方说自己坏话,被人说了什么总是不开心,在人际关系上退缩和焦虑。
(四)抑郁
父母分裂带来的家庭硝烟或冷战,让孩子长期生活在压抑的空间,时时为父母的关系而担忧,甚至成了父母泄愤的出气筒,孩子处在恐惧担忧中,没有安全感,时刻担心、害怕家庭战争,会使自己体无完肤。这样长期的生活折磨容易使孩子产生恐惧和敌对情绪,对同伴保持距离,生怕同伴知道自己父母的情况,对别人的关心表现冷淡,在挫折面前脆弱,经不起风雨坎坷,遇到不顺心容易冲动,对生活中的细小摩擦,反应强烈,自我保护意识过强,敌对情绪大。单亲家庭的子女常常压抑、郁闷、烦躁,心理困扰无处排解。由于压抑太久,一旦爆发出来,能量也就越大,极易产生极端行为。这种倾向在女孩身上表现为想痛哭或离家出走,在男孩身上则表现为攻击。如不处理好,容易走极端,无论对同学老师不小心冒犯了他,他都将产生极大的攻击和报复行为。
(五)妒忌
单亲家庭的孩子,无论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所能获得的享受,一般来说都不如健全家庭的孩子,而这些正足每个孩子所渴望、所需要的。
由于健全家庭的孩子能得到的,单亲家庭的孩子不容易得到,他们的心理就容易从最初的羡慕变成妒忌、憎恨。会表现出对单亲父母特别依恋,希望能从父或母一方获得双倍的回报,在物质享受上,如果他们不能正确对待这种差距,认为别人能得到的,自己也应该拥有,这样,就容易导致偷窃等犯罪行为的发生。
(六)逆反
由于单亲家庭中的孩子在“孩子圈”中地位低,容易成为别的孩子奚落、欺负的对象。然而他们也渴望尊严,渴望被欣赏,于是在言行上便刻意地表现出与众不同,甚至爱上“顶牛角,对着干”,以显示自身的存在价值。
二、单亲家庭子女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单亲家庭子女因父母的婚变或灾祸,独自与单身父(母)生活,家庭结构被破坏、监护人能力有限,教养方式的不当,以及社会评价对单亲子女的心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孩子心理调试能力不足等,是单亲家庭子女心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亲子关系的失调
单亲家庭中亲子关系失调在离异单亲家庭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这种异常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父母一方要从家庭中退出,对于孩子来说,即被双亲中的一方完全、不完全地所抛弃。很多离异家庭的监护者限制前配偶探望子女,以此来惩罚对方,不让对方接触孩子,对孩子谎称对方“死了”,“出国了”,对孩子隐瞒情况。
第二,家庭的缺损导致监护人或沉浸在悲痛中,或忙于工作而无暇给孩子以温暖和爱护,忽略和孩子的交往,造成亲子关系冷淡。作为孩子,当他看到父(母)情绪不好时,他们也不敢贸然地与父/母交流,这更加影响亲子交往的数量和融洽程度。更极端的,有监护者根本就把孩子当作“累赘”“包袱”,把孩子看作自己未来幸福生活的绊脚石。在这样的观念下,他们轻则对孩子冷眼以视,重则对孩子拳脚相加。
第三,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孩子不得不花大量的精力来应付家庭困扰带来的紧张,他们的心理调适受到家庭人际冲突的影响。另外,离异父母在孩子面前讲前配偶坏话、低毁对方,把孩子作为承载传递仇恨的工具,以期同仇敌忾。这容易使孩子变得不再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不信任会扩展为对整个社会的不信任,伴随着这种心理长大的孩子,可能会产生一些反社会行为。
(二)监护者教养方式的失当
单亲家庭中孩子父母的离散,它给人们的心理不同程度地带来痛苦和无奈。在这种负面情绪影响下,在较大的生活、心理和经济的压力之下,单亲抚养者容易在抚养方式上走偏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对孩子要求很高,严教过度。有的家长总怕孩子因伴侣死亡或自己离婚而开始不学好,从而对孩子提出过高要求,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有一种恨铁不成钢心理,给孩子带来极大压力,他们对孩子赋予了极大期望,相当多的离异单亲家长与孩子相依为命,对孩子的期望值比双亲家庭高,有的把全部心思扑在孩子身上,自己节衣缩食,忍辱负重,寄希望于孩子的明天,他们要求孩子按自己的期望前进,对孩子的教育过度关注,一旦孩子的行为表现与自己期望不相符,便会严教过度,责备、唠叨、体罚。另外,单身父(母)亲长期的育儿疲劳无人分担,会使他们感到自己孤立无助,从而出现过度严教。过度严教剥夺了儿童尊严,容易使孩子对自己产生否定感,“我不能干”、“我很笨”,从而出现自卑、自责。
第二,单身母(父)亲忙于生计或缺乏责任感,对孩子疏于监管或监管不力。单亲家庭父(母)亲在经济、生理、心理各方面的压力都很大,没时间、精力和充分的物质条件来优裕地抚养孩子,很多单身母(父)亲把孩子交给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疏于管教,有的家长沉浸于自己的心理生理上的伤痛而忽略了孩子的痛苦,缺少对孩子的关爱。有的家长把孩子当成包袱拖累,把孩子当皮球使劲想踢出去,把烦恼发泄给孩子,孩子成为父母继离婚大战后绵延冷战中的牺牲品,对孩子放任不管,把孩子遗弃。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许多企业倒闭,部分单亲父母下岗,生活窘迫,不得不外出谋生,对于他们来说,能承担孩子的教育费用就相当不错,对孩子的照顾监管,他们实在缺乏心力。还有部分家长缺乏责任感,或沉迷于赌博,或已重组家庭,忽视对孩子的关心照顾,冷落孩子,因为害怕孩子影响自己新家和谐。由于孩子在家中得不到重视,感受不到家庭温暖,体会不到自己的成长在家庭中所起的作用,因而容易使孩子自卑,不求上进,在没有安全感的状态下变得焦虑、抑郁,形成孤僻、冷漠及扭曲的心理。
第三,部分监护者因自己无法给孩子完整的家庭而心怀内疚,对孩子过度溺爱。有的家长离婚后,单亲家长对孩子有负罪感,归咎于自己,想补偿孩子,于是,就无原则地满足迁就孩子,希望通过这种补偿,来获得内心的安宁。从而导致溺爱型的抚养。有的伴侣先逝单亲父母为了博得孩子的欢心,“收买”孩子,无原则地满足孩子的无理要求。在这种教养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易出现自我控制能力差、冲动等问题。
第四,监护者把孩子放在封闭的家庭中进行抚养,使孩子缺乏社会交往。单亲家庭中,很多单身父(母)亲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孩子身上,与孩子相依为命,老是把孩子关家里,以免受人欺侮。这样成长起来的孩子,由于缺乏与他人相处、交往的经验,在与人交往时,必然会产生孤独与焦虑。
(三)社会评价压力
单亲家庭孩子往往会受到他人的歧视,这种压力对孩子来讲非常残酷。孩子在同学当中被认为是没爸爸(或妈妈),是很没有面子的事,当然,缺少关怀的残酷事实也让孩子深刻地领悟到了这一点。有的孩子为躲避这种压力,远离同伴,形成孤僻、冷漠的个性。其他孩子在单亲家庭子女面前议论自己的父母和家庭,可能会使他们触景生情,引起感伤,他人无意的谈话也会使这些敏感的心灵受到伤害。有的孩子怕别人提及爸爸(妈妈),常常躲在角落里偷偷地掉泪。离异单亲家庭的孩子承受着巨大的心理痛苦。当父母离异后,他们总会产生自己不如别人的感觉,把父母的离婚当不光彩、见不得人的事,忌讳谈及或问到父母离异有关的话题,他们总怀疑别人在背后议论嘲笑自己,这种实际存在或臆想的社会评价压力使他们为了避免伤害而慢慢从人际交往中退缩。他们自己给自己筑起一道心理的墙,把自己包裹在厚厚的壳中,冷漠的表面,藏着非常脆弱的内心,这种社会评价压力会导致孩子敏感多疑。
(四)子女心理调试能力不强
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父母离异或先逝,家庭破碎是他们人生道路上的一个巨大的冲击与挫折。一个人是否能顺利地应对挫折,取决于个体自身的挫折容忍力。挫折容忍力是指个体面对挫折时,免于行为失常的能力。挫折情境的产生,对于挫折容忍力较强的孩子来说,一般尚能顺利度过。而对于那些挫折容忍力差的孩子,则会为挫折情境所困扰,如果没有合理的引导,很容易造成心理失衡。同样面对家庭的缺损,但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会产生心理问题,因为每个人的抗挫折能力不同。对于大部分孩子来说,由于他们生活的阅历还相当贫乏,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自我调节能力还较差,心灵容易受到伤害。对于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讲,意味着失去与父(母)亲在一起生活的权利,甚至部分或完全失去父(母)爱,它使孩子产生自卑、被遗弃感和怨恨感。这些消极的情感必将作用于孩子与他人的交往,最终影响到他们的人际交往、同伴关系,造成与人交往能力的下降,甚至造成交往障碍、对人焦虑。
四是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轻德现象普遍存在。虽然开设了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课程,但只是流于形式,根本引不起足够的重视,使学生得不到全面发展。对一些“双差”生采取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甚至将他们“请”出学校,使他们过早的流入社会,使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伤害,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思想,自暴自弃,其中的一部分就会滑向犯罪的深渊。某些学校曾经就有这样的规定,学生表现不好的可以“劝退”,这是一种对社会很不负责任的态度,现在已经明令禁止了。
应当说,一个人走上犯罪,不是偶然的,多数情况都是和平时的许多不良习惯有关,是在不良习惯的基础上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列举了9种不良行为和9种严重不良行为。这些当中的严重不良行为差不多已经到犯罪的边缘了。其中与学生有联系的,我分析了一下,大概有以下几种:
1是旷课、夜不归宿。旷课夜不归宿与犯罪有很大的关系,如前几年夏溪中学一在校高中学生,他是寄宿在学校的,偶然的机会与社会上的混混相识,于是出入于舞厅等场所,平时要上课,晚上有老师管怎么办呢,他就对老师说家里有事家长要叫其回去得,老师也就同意了,其实他是外出鬼混的了,这里家长以为孩子在学校,学校以为学生在家里,双方没有通气,给他钻了空子,多次这样,他也没有了念书的心思,成绩直线下降,加上混迹歌厅、舞厅需要花费,怎么办?一次在牛塘见一女子的骑自行车经过,脖子上有一条黄灿灿的金项链,即上前飞车抢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还有原电大的学生朱云峰,因盗窃罪被判刑二年六个月的,他起初也是从不良行为表现出来的,有旷课行为,也曾有夜不归宿,看通宵电影,违反校纪校规,与女同学谈恋爱,在宿舍内赌博,平时嫌食堂的饭菜不好下馆子,进酒楼,先后受到学校的二次处分,最后因盗窃被判刑。
任何一所学校都有对学习不感兴趣的学生,觉得上课学习没劲,迟到、早退、旷课也就必然会发生。我们认为,旷课除了影响学习之外,还极有可能沾染上其他的不良习惯。
2携带管制刀具。管制刀具是指匕首等极具杀伤力的刀具。因携带管制刀具而酝成大案的屡见不鲜。如我们去年8月份判处的被告人杨伟故意杀人一案,就是由此而引发。杨是河南新乡人,初中毕业后,因家境贫寒,未继续升学而不到武进洛阳新科集团打工,在中学读书期间,曾被评为新乡市优秀学生干部,他性格内向,来此打工后,觉得自已年令小,怕被人欺负,就购买了一把匕首,随身携带在身上,一周后的一天下班后,他和同事到厂门口的电话亭打电话,此时一醉汉跌跌冲冲地过来,见电话亭内有人,就向他们发酒疯,手午足道地打在了杨伟的身上,但也不重,这时杨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拨出匕首朝醉汉捅过去,并连戳七刀,致醉汉当场失血性休克死亡。在法庭上杨伟辩称他不是有意要杀人,因醉汉打了我,为了不使我受到伤害才用刀捅他。法院查明认为,虽然醉汉滋事在先,但他的滋事行为尚不足以造成严重后果,杨伟明知持刀捅人胸、腹部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仍然积极实施,放任致醉汉死亡结果的发生,不属防卫过当。经过经过教育,杨伟在法庭上,对自已为防身而携带匕首造成如此严重后果后悔不已,对死者的赔偿其父母没有能力,最后东借西借,凑了2万元,我们公安的办案民警到过杨伟的家中,回来对我说,其家庭确实很困难。最后我们对他判处了有期徒刑14年。如果随身没有这一工具不至于这样,为此负出惨重的代价。教训很深。
3打架斗殴。青少年年轻气盛、血气方刚,容易冲动,有些同学讲义气,喜欢拉帮结派,因些打架斗殴现象在各个学校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打架斗殴除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一种违法行为外,它与我们刑法当中的许多罪名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重伤,将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如王某某,年纪很轻,在湖塘的一个纺织厂打工,有一天他觉得身体不好,没有请假就出去看病,回来后,厂里负责的人认为他旷工,不让他进厂,他推开大门,一时兴起,打了那个人一拳,不巧,打掉了两颗门牙,最终被判处了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还有发生在寨桥的一件故意伤害案件。
打架斗殴还可能触犯其他罪名。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多次聚众斗殴或持械聚众斗殴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被告人王敏、胡锋聚众斗殴、被告人吴金芳故意伤害案,三人都是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某日晚9时许,被告人胡锋因琐事与被告人王敏发生口角,为泄私愤,被告人王敏纠集被告人吴金芳及黄伟、路伟等人至常州市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号宿舍楼旁拱桥处与被告人胡锋及许凯、董凯人采用拳打脚踢等手段实施互殴,被告人吴金芳持水果刀刺中董欢右胸部,致董欢肝脏破裂。经法医评定:董欢所受之伤属重伤。最终被告人吴金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王敏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胡锋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还有李家猛、顾红权聚众斗殴案,李家猛是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某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李家猛、顾红权与邹昌生在常州一网吧门口,经事先预谋,以让受害人蔡晓雨去学校拿其欠李家猛的100元钱并以手机暂作抵押为借口,将蔡晓雨的一只东信EG900型手机(价值人民币1683元)骗走,当日顾红权遭到蔡晓雨等人殴打。为泄私愤,被告人李家猛、顾红权及邹昌生将手机变卖并购买2把砍刀, 次日19时许,3人携带两把砍刀至常州轻工学院大门处,采用拳打脚踢的手段对蔡晓雨实施殴打,后蔡晓雨与裴康荣等十多人至畅游网吧门口,与被告人李家猛、顾红权及邹昌生发生斗殴,邹昌生持刀将蔡晓雨、杜茂嵩砍伤。经法医鉴定:蔡晓雨之伤属轻微伤,杜茂嵩之伤属轻伤。最终,二人都被我们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打架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刑法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何明、刘波寻衅滋事案,被告人何明因被害人刘某某拒绝为其复制图片,遂于某日晚10时许,纠集徐佳等人将被害人刘某某带至常州市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号宿舍楼A座408室,采用拳打脚踢等手段对其实施殴打并逼迫被害人在地上打滚。后被告人刘波以被害人刘某某说其坏话为由,于同日下午3时许,伙同被告人何明纠集赵群(另处理)等人在常州市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号宿舍楼B座423室 、421室等处,采用用拳打脚踢等手段对其实施殴打2小时。其中,被告人刘波还持皮带对被害人进行抽打。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某之伤已构成轻微伤。最终二人均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这表现最多的就是高年级学生向低年级学生索要财物。这种现象在初中以上学校比较普遍。比如某中学有一学生小东,经常到小学门口向小学生要钱物,作案有30多次,被法院以强拿硬要寻衅滋事判了有期徒刑二年。在小学里比较少,但也不是没有,只不过形式没有成人那么恶劣,表现为五、六年级学生向低年级学生索要,一般也是要较少的财物,往往没有殴打的情况,但从本质上来讲,还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任其发展,最终还是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5偷窃。由小偷小摸而走上盗窃犯罪的举不胜举,我们统计过,绝大多数的盗窃犯在小时候都存在偷窃的现象。如横山桥镇的李其,从小偷村上人的瓜,上小学以后偷同学的学习用具如铅笔、相皮,中学毕业后就纠集了几个人偷向了社会,后来发展成为一个盗窃团伙。
6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读物等。据说在我市的部分小学里曾经流传过国外的所谓口袋书,很小,可以放在口袋里,不容易被家长和老师发现,当中有一部分带有色情的内容。小学生还处在世界观形成的初期,辨别是非的能力还很弱,特别容易中毒还无力自拔。
7其他行为。
着重想讲的是网吧的问题。
自从90年代后期互联网络进入我国之后,便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到现在,互联网遍布我国城乡,应该说互联网带来了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带来了管理手段和生活生产的全面革新,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但是,目前有一种特殊的网络经营方式,对许多的中小学生造成了较大的身心影响。那些遍布城乡角落的网吧,象一个个美丽的陷阱,使许多学生丢魂失魄、丧失意志、无心学习、前途废弃。根据我的调查,在校生进网吧的,80%以上是打游戏,主要是两种游戏,一是角色扮演类,如传奇、千年、红月等等,二是即时战略/战术,主要是星际、CS。15%是交友聊天,主要是女生,其他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为数极少。网吧有两个黄金时段,一是寒暑假和休息日,学生放假,所有网吧通宵经营,而且生意出奇的好,有的网吧几乎座无虚席。二是每天的五至六点钟,许多学生放学途中到网吧里客串个一个小时,家长和老师都不知道。网吧已成为目前教育和社会、家庭的一大障碍和症结,也是社会上普遍忧虑的一大社会焦点。网吧的危害是什么?我们认为,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摧残身体。上网者可以不吃饭、不睡觉的巅疯地步,由于玩游戏时精力高度集中,伴随着血液加速、心跳加快,人的体力、精力消耗很大。再加上电游、网吧空气混蚀,人口密度大,卫生、环境条件极差,严重影响着身体健康。所以一般玩通宵电游的网迷走出网吧时,眼睛胀红,蓬头垢面,两腿发软。青少年学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如果不知饥渴、不分昼夜地泡网吧,其对身体的危害不会亚于大麻、白粉等毒物,这并非危害言耸听。2、心理受损。由于网迷对上网有着很强的心理依赖,轻者影响学习、身体,严重者致使心理变态、心态扭曲。据了解,过分沉迷于网络容易引发各种生理心理障碍,即所谓的“网络综合征”,这是新近出现的疾病之一。具体症状有抑郁、失眠、精力难以集中、狂躁等,与吸烟、酗酒甚至吸毒等上瘾行为有惊人相似。3、滋生是非。进出网吧的大多是中小学生,小的几岁,大的十七八岁,他们大多没有收入,为了能弄到进网吧的钱,有的结伙敲诈,有的偷盗抢劫。还有一类人进出网吧,他们纯粹是敲诈中小学生,经常有打架斗殴的事在网吧发生,去年,我们所判处的未成年犯罪案件40%与网吧有关,有的网吧经营者唯利是图,向过夜未成年人提供饮食住宿,子女夜不归宿,家长自然心急火燎,亲戚朋友、老师一起出动,到处找人,确实给家庭带来了不安定因素。由此可见,网吧已成为滋惹是非的一大聚集地。4、影响学业。这一点我想不用多加阐述。
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约100%与网吧和网络游戏有关。如今年我们审理的蒋科锋等4人抢劫案,蒋等4人原来都是某中学的在校生,在校期间,都迷恋上了网吧,整天泡在网吧里,无心学习,变成了“双差生”。4个人又因为共同的爱好走到了一起,经常在一起上网,但上网需要资金,4人就纠合在一起,多次在网吧里和网吧周边实施抢劫,最终都被我们判处了有期徒刑。
青少年犯罪如何预防
1、拒绝诱惑,远离危险
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避免因为一时好奇而被不良思想诱惑,比如去打群架、赌博、看黄色录像等,远离会给自己带来危险的事。
2、遵纪守法,谨慎交友
自觉遵守学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律,做合格的中小学生,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结交品行不好的朋友,要与他们脱离联系,避免被拉下水或受到伤害。
3、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占别人的小便宜,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
4、 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
全社会应共同关注青少年的犯罪问题,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群团组织都来积极参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全方位的综合治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由于时间关系,我这里简要列举几点,以后有机会再与大家一起探讨。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