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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督导师培训

江苏省第二期国家心理督导师培训招生简章

[ 字号:   ]发布时间:2013-7-16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次数:37936

心理督导师是心理学界的一个最高级别,也是心理学发展的趋势。心理督导师是心理咨询师的“上级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在从业期间应定期接受专业督导,一个优秀的心理咨询行业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最后都将从事督导工作。心理督导所包含内容比任何一种具体专业(如:心理学、咨询、社会工作、家庭治疗、精神病学以及精神护理等)的文献所定义的更加广泛。也可以说督导就是监督或检查。心理督导职业是我国最具发展潜力、就业最稳定、收入最丰厚的热门和受人尊敬的职业。

在西方国家活跃着许多拥有职业认证的心理督导师,他们在为心理咨询行业的专业人员、求助者、咨询师、培训师等提供专业心理督导服务,有效地解决了从业人员面临的问题和职业瓶颈,促进了心理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满足心理咨询市场和心理咨询行业的特别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推出“心理督导师”项目,旨在为中国心理咨询市场的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提供专业保障。常州市心理卫生协会受国家心理督导师培训基地委托,负责江苏省地区的心理督导师培训、管理暨心理咨询行业市场规范工作,并由我国著名心理学家、北京大学医学心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促进中国精神分析学会中方主席美国临床性科学院客座教授亚洲大洋洲性学会原主任现顾问《中国性科学》杂志主编国际性学界的“诺贝尔奖”---赫希菲尔德奖获得者、北京大学最高荣誉“桃李奖”的获得者胡佩诚领衔的心理督导师师资团队主讲。本次江苏省第二期心理督导师招生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前置条件:报名者必须携带咨询个案(有条件的经来访者同意可录制15-20分钟的现场个案咨询录像)参加培训。

二、招生对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

1、心理咨询师二级资格证书,参加本专业国家级继续教育获1级学分20分者;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工作连续3年及以上;

3、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职业资格者,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3年及以上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连续从事本专业3年及以上者;

三、组织机构

1、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承办:常州市心理卫生协会(江苏省)、常州市心理卫生协会

四、培训专家组专家

1、胡佩诚:教授,中国性学会常务副理事长。

2、岳晓东:香港城市大学教授,常州市心理卫生协会名誉理事长。

3、朱  坚:研究员心理督导师师资,常州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长。

4、孔匡建:研究员,心理督导师师资,常州市心理卫生协会秘书长。

5、洪  伟:教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评估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6、郑  宁:教授,心理督导师师资,擅长行为主义流派。

7、其他心理督导师师资

五、培训内容】

临床心理督导理论和共情自我体验训练 
基于心理治疗理论的督导模型
行为治疗的理论和操作要点         基于行为治疗方法的金鱼缸督导训练

人本治疗的理论和操作要点         基于人本治疗方法的金鱼缸督导训练

 精神分析的理论和操作要点         基于心理动力方法的金鱼缸督导训练
个人成长与自我体验训练         精神分析临床案例督导

    六培训证书

1、国家CETTIC职业培训证书(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www.cettic.cn/

2、常州市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咨询行业认证证书与培训合格证书

费用

1、报名费:300元/人

2、培训费:5900元/人

3、教材费:280元/套

心理督导师内部教材(结合导师实际临床经验、生动、详实、实操性强)

开班时间

2013年7月中旬

报名截止

2013年7月30日

十、报名方式

1、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西直街88号A702

2、电话:0519-86672581  15295177653

3、联系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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